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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4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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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人对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还不是很了解,那么,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要件具体是什么呢?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含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要件

  1、前提条件: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只有合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对法人人格予以否认。

  2、行为条件: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具体表现在股东不当使用控制权,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存在规避法律和逃避契约义务的违法行为。

  3、危害后果: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

  4、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然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时则不得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此时,股东可以提起股东派生诉讼(也叫代位诉讼、代表诉讼)。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含义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该股东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并不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否认,相反其是公司法人制度的补充和升华。正是因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证明并捍卫了法人制度的公平、合理与正义。因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当法人运用背离法律赋予法人人格的原始初衷,即公平、平等、正义,而为他人控制和操纵,已不再具有独立性质。法律将无视法人的独立人格而追究法人背后的操纵者的法律责任。

  因此,这种法人人格否认所引起的从法人人格确认向法人人格否认的复归并非是对整个法人制度的否定,恰恰相反是对法人人格的严格恪守。运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所否认的法人,实际上是一个被控制了的,失去人格独立性的法人空壳,所以该制度有效地维护了法人制度的健康发展,防止了法人制度的价值目标不致发生偏向和被异化。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公司资本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据是经营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

  (二)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在公司被用来作为回避合同义务的场合,公司的法人人格通常也将被否认。公司被用来回避合同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

  1、为逃避契约上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如竞业禁止义务、商业保密义务、不得制造特定商品的义务等;

  2、通过成立新的公司逃避债务,主要是将公司资产转移到新公司而逃避原公司的债务;

  3、利用公司对债权人进行欺诈以逃避合同义务。

  (三)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利用公司规避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如为了逃税、洗钱等非法目的而成立公司等。

  (四)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实质是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公司仅仅是股东的另一形象,是股东行为的工具,因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要件的相关知识,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的,可以申请否认法人人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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