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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庭能否驳回自诉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5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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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诉案件的定义是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它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不同的国家它也有不同的形式,在国内自古允许自诉的形式,那不开庭能否驳回自诉案件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不开庭能否驳回自诉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对罪证不足的,法院可不经开庭审理直接驳回自诉人的起诉。不开庭能否驳回自诉案件

  二、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

  中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哪些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指针对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告诉才处理的罪具体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不开庭能否驳回自诉案件的相关内容,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它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不需要开庭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快车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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