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要约失效的原因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3 10:55
人浏览

  要约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想要签订合同的意思,要约一旦成立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完成的,但是可能也会有要约失效的情况,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要约失效的原因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要约失效的原因是什么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什么是要约失效

  要约时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

  三、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要约失效的原因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等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