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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契约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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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交易从以物易物,到货币交易,再到现在的数字化,买卖交易活动经历了悠长的历史变化,但是亘古不变的是买卖双方的契约,双方要遵守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那么,就需要说说买卖契约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买卖契约是什么

  买卖契约是指买卖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具有法律效应。我们签订买卖合同,只有达到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才会生效,在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前提条件下,买卖合同成立的具体条件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1、买卖合同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合同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

  4、买卖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点的,则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看合同标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地就是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买卖契约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买卖契约是指买卖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签订买卖合同,只有达到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才会生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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