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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管辖异议提出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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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刑事诉讼处理的时候,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都是一些需要审判确定犯罪事实的案件,那么刑事案件管辖异议提出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案件管辖异议提出时间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二、管辖异议裁定上诉期限为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由上诉的规定可知,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期限是10天。

  三、刑事案件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刑事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

  (一)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性的刑事案件。

  (二)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地狱管辖的一般原则,即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原则;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原则。

  (三)指定管辖

  在实践中,有时会发生人民法院因为管辖界限不明出现争议或推诿,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现象。为了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审判,法律赋予了上级人民法院确定或改变管辖的权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四)专门管辖

  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种专门人民法院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受理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有刑事管辖权的专门法院是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军事法院管辖违反军人职责和危害国防军事的案件。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是铁路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管辖异议提出时间的相关内容,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审限期限内提出。 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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