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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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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刑法,也就是规定了犯罪以及刑罚的法律,属于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因为维护利益的需要,以国家的名义,根据自己的意志来规定犯罪的具体定义以及对应的处罚方法的法律规范,那么,刑法的渊源与分类?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刑法的渊源与分类

  (一)刑法的渊源

  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渊源即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刑法典

  我国的《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

  2、单行刑法

  单行刑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以及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种(或某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罚的某一事项的法律。现行有效的单行刑法主要是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而刑法修正案则是刑法典的有机组成部分。

  3、附属刑法

  附属刑法即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制定的经济、行政等非刑事法律中附加制定的对特定社会关系加以特别调整的罪刑规范。在附属刑法中,刑事规范不是主体部分,一般仅具有附属性。目前,我国的附属刑法一般只是重申刑法典的内容,并无特别的、实质性的规定。

  此外,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典的基本原则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也属于刑法的渊源。当然,这种规定只在特定地域适用(即该民族自治地方),而没有普遍适用效力。

  (二)刑法的分类

  1、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

  在我国,狭义刑法就是刑法典;而广义刑法,不仅包括刑法典,还包括其他规定有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如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等。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所运用的刑法为广义刑法。

  2、普通刑法与特殊刑法

  这是从适用的效力角度而论的,一般认为,刑法典是普通刑法,而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间、特别地域或特别事项。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是典型的特别刑法,港澳台“刑法”属于中国的特别刑法(适用于特别地域)。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普通刑法条文和特别刑法条文时,应适用特别刑法优于普通刑法的原则;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特别刑法的条文时,则应适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刑法的渊源与分类

  二、什么是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以国家的名义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刑法的体系

  体系是事物的组成部分按一定的规则组成的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以上是一篇关于“刑法的渊源与分类”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刑法的渊源与分类,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除此以外,对于刑法,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当事人不妨咨询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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