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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步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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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国公司在进行解散处理过程当中,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同时对于公司在进行清算处理过程当中,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组织员工来进行一些清算程序,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公司解散步骤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公司解散步骤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进行清算。

  

  二、公司解散的原因

  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一)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二)强制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请求解散的原因。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公司解散步骤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企业清算程序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原则来进行行使,但是要通知有关人员进行一些鉴定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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