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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谁作为申请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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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作为经济组织,其成立是有相应的要求限制的,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注册公司,那么你知道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谁作为申请人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谁作为申请人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律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其中,中国股东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公司是中外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成立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外商投资有限公司一样,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形式,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如三个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一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发起人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述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住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公司住所、名称;

  2、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和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4、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5、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三、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如果需要高于这个最低限额的,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比如,保险法规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证券法规定,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证券公司,在证券公司中属于经纪类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千万元;属于综合类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公司的实有资本,也就是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它包括公司发起人缴纳的股本和公开募集募得的股本。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谁作为申请人的相关内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人董事会担当,董事会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材料进行申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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