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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申诉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29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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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申诉流程

  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不服其中的责任划分,可以采取以下申诉流程:

  1.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一申请应当明确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3.如果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该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如果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该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二、赔偿责任与保险途径

  1.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通过交警认定有责任,那么应当进行赔偿。

  2.对于拥有保险的车辆,可以通过保险途径进行赔偿;而对于没有保险的车辆,则需要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确保了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同时也促使驾驶者更加谨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交通事故书申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领取有一定的时限规定。

  1.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应在5日内、一般事故在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在20日内作出责任认定。

  2.如果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需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一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是否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申诉流程还有疑问?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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