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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里有权征地建学校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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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学校并不是一件小事情,需要很多的手续,首先就是土地征收的问题,在征收土地方面并不是任何部门都有这个权利的,所以人们就想咨询关于“镇里有权征地建学校吗”,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给我们具体介绍下这个问题。

  一、镇里有权征地建学校吗

  (一)要制定规划,就是要征那些地块。

  (二)政府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如果是国有土地,按照最近颁发的国有土地补偿办法实施。如果是集体土地,则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制定补偿方案。

  (三)如果是国有土地,补偿方案制定后,与业主协商,谈妥价钱。谈不妥,则通过法院打官司,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如果是集体土地,村委会要召开村民大会,讨论补偿方案,2/3村民同意,该方案即合法。

  (四)对于国有土地,政府拆迁部门把补偿发给业主,然后拆房子。对于集体土地,拆迁部门把补偿交给村集体,然后就开始拆迁。

  (五)村集体把补偿款按照既定的分配方案,发给村民。如果有村民不同意,则村集体有权强拆。或者政府通过打官司直接拆除。

  二、乡镇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乡镇政府是没有权进行征地拆迁的,但可以成为房屋征收实施的受托单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三、房屋拆迁评估标准是什么

  (一)评估的时点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三)评估的方法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四)需要参考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镇里有权征地建学校吗的介绍,通过文章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政府是没有权利来征收土地的,但是可以对拆迁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尤其是对村民补偿款的问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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