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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一男子非法猎捕珍稀鸟类被刑拘,非法捕猎濒危野生动物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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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刑事处罚。接下来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宾阳一男子非法猎捕珍稀鸟类被刑拘,非法捕猎濒危野生动物罪。

  一、宾阳一男子非法猎捕珍稀鸟类被刑拘,非法捕猎濒危野生动物罪

  近日,南宁宾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查扣黄胸鹀(禾花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7只、其他涉及的野生鸟类均为国家“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动物535只。

  该案破坏野生动物数量罕见,这起特别重大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侦破,在当地引起巨大反响。据统计,这起案件是宾阳森林公安成立34年来,破获的最大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目前,嫌疑人李某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并缴获电子诱鸟器、鸟网等猎捕工具一批。

  二、非法猎捕珍稀鸟类构成什么罪?

  非法猎捕珍稀鸟类的,涉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罪;如果猎捕的鸟类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濒危动物等级的划分

  1、两级法 这是我国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划分的标准,它是根据物种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资源数量、濒危程度以及是否为中国所特有等多项因素综合评价、论证而制定的。

  I级:指我国特产稀有或濒于绝灭的野生动物。

  II级:指数量稀少,分布地区狭窄,有绝灭危险的野生动物。

  2、六级法 这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在其着名的《红皮书》中对受危胁物种的分级方法,近年来我国出版的部分《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中也开始用此法。

  绝灭(Ex):指野生状态下已经绝迹,但人工饲养或放养的尚有残存,如麋鹿。

  国内绝迹(Ex):指国内野生状态的已经绝迹,国外尚有野生的,如高鼻羚羊。

  濒危(E):野生种群数量已降低到濒临灭绝或绝迹的临界程度,且致危因素仍在继续,如朱鹮、华南虎。

  易危(V):野生种群数量明显下降,如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势必沦为"濒危"者,或因接近某"濒危"级别,而必须予以保护以确保"濒危"种的生存,如金猫、云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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