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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借出了要怎么要回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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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拥有机动车的人越来越多,有时候急需用车的亲朋好友会找有车一族借用一段时间,是很常见的现象。当事人会就机动车出借时间达成约定,更多关于车借出了要怎么要回来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车借出了要怎么要回来

  打电话给他,你的车去保养了,明天有急事,要用车,下午就叫他把车开过来,很简单的事情,不要想的太复杂,不要把你的车当成人家的那么战战兢兢,活得潇洒一点啊。

  二、什么是机动车

  机动车辆简称“机动车”。由自带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不用轨道,可在陆地上行驶的轮式“车辆”。在中国一般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车辆,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用拖拉机(包括带挂车的轮式拖拉机)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三、机动车计分和审验是怎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关于机动车的记分和审验有以下规定: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四十四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记分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第四十八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出借后如果发生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和借车方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车借出了要怎么要回来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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