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签订合同之后,又出现有想要新加入条款的情况时,是需要对怎么进行补偿进行了解的,那么就需要了解合同附加条款怎么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附加条款怎么写
合同的附加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补充或者变更,撰写合同附加协议的内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 应当和原来合同当事人保持一致;
(二)对原合同未尽事宜的详细说明;
(三)不能和原合同的内容矛盾;
(四)尾部要写上相应的日期与落款。
附加协议的条款可以根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书写,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生效吗
通常,我们会发现打印的合同中出现手写条款。很多人会问这些手写的条款有效吗对于手写条款是否生效,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规定,不能增加手写的条款或者合同条款必须打印。如果没有此类的约定,是可以通过手写的方式增加或修改合同条款的;其次,要看合同签署各方的合同是否都增加或修改了同样的条款。比如,租赁合同,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同都出现了一条相同内容的手写条款,我们就认为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只有一方的合同出现了手写的条款,就要了解出现手写的条款是哪方手写的。如果出租人手上的合同有一条手写的条款,而这条手写的条款是出租人自己写上去的,该条款对承租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这一条是承租人写上去的,虽然承租人手上的合同没有这条,但我们会认为承租人知道这条约定且同意增加到出租人的合同上,这条手写的条款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合同附加条款是有效的。附加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合同附加条款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在去进行合同附加条款书写的时候,进行相关约定也是需要进行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