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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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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与合同在实践中运用的比较多,一般是长辈对于晚辈的赠与,赠与合同进行公证之后权利人丧失了一定的权利。那么,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

  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二)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三)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一般而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但也存在例外的情形。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之前不能撤销赠与。

  在赠与合同中,只要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均不能反悔,特别是赠与人不能因为没有交付而不承认该合同的效力。如果赠与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

  赠与合同自何时成立,与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直接相关。也就是说,赠与合同是否以交付赠与物为其成立要件是其关键所在。所谓“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和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所谓“诺成合同”,是指仅需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成立要件,而不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尺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赠与合同即成立。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同时考虑到在一般的赠与合同中,难免有赠与人因一时冲动而为之的情况,因此对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又允许当事人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是否成立,与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有关。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采用一定的形式的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当然,法律对赠与财产需办理特别手续有规定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但这仅是特殊情况,主要是针对特殊的赠物,如不动产而专门作出的规定。例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赠与房产的,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权属变更登记。至于登记与否对赠与合同的成立有否影响,则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确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的相关知识,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后,你不确定赠与合同的内容是否生效的话,建议你最好是能够找个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过目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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