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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法有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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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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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拆迁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法建筑强制性进行拆除的行为,是国家赋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力,因为一旦强制拆除就不可在复原,所以行政机关在强制拆除之前一定要满足法定条件,那么强拆违法有哪些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强拆违法有哪些赔偿

  首先,企业房屋的价值,但前提是企业的合法房屋,如果被认定成违建了,可能只能获得建筑成本,甚至有些地区建筑成本都不予补偿。如果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市、县级人民政府没有认定企业的房屋属于违建,在之后的诉讼中,您可以以该条款抗辩主张企业房屋属于合法建筑。

  其次,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企业可以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企业可以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在此需要注意,企业需要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及纳税凭证,由于征收过程中的停产停业损失,只是补偿因征收给房屋所有权人经营造成的临时性经营困难,具有过渡费用性质,因而只能计算适当期间或者按照房屋补偿金额的适当比例计付。因此,要求这部分赔偿时要注意是适当期限。另,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此,企业也可获得这部分赔偿。

  二、强制拆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裁决机关已经作出裁决;

  (二)裁决中明确了被拆迁人搬迁期限,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已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

  (三)拆迁人对无须安置的房屋已准备货币补偿资金,或者对需要提供安置房屋的已准备好符合质量、安全规范的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

  (四)拆迁人已依法向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的;

  (五)经有权决定强制拆迁的人民政府或司法部门同意的。

  三、强制拆迁的类型有哪些

  (一)行政强迁

  其前提是”裁决”。达成协议,又反悔的,在拆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及未达成协议.也未裁决的,在拆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均不得强制拆迁.必须经相应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后方可强制拆迁。在行政强迁裁决前无需以“责令”或其他方式通知被拆迁人限期搬迁,可以直接进入裁决强迁。

  (二)司法强迁

  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

  司法强迁有两种方式:

  (1)一按照正常诉讼程序.在诉讼完结后的强迁;

  (2)在诉讼中以“先予执行”方式进行的强迁。

  不论行政或司法强制拆迁.均应当具有完善的执行程序,而且均应当向被拆迁人提供安置或周转用房并给予补偿费用。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综上所述,如果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那么被拆除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的赔偿,首先可以赔偿房屋本身的市场价值,被拆除人自身的安置费用等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强拆违法有哪些赔偿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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