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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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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往往会涉及到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的赔偿问题,一般根据双方责任进行划分,那么车祸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车祸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一)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七十六条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

  (二)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比例就越高,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的赔偿比例:全部责任为100%,主要责任为60一90%,同等责任为50%,次要责任为10一40%。

  (三)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会再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理赔不足的由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三、出了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太大赔不了怎么办

  出了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限额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赔偿,如果责任人无力赔偿的,受害人可以起诉责任人,由法院强制执行,确定无力赔偿的,可以协商分期偿还或者中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车祸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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