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男子偷逃高速费被判刑,高速逃费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2 14:21
人浏览

  许多人在生活中喜欢靠耍一些小聪明来“节省”一些费用,但这些使用小聪明得来的“好处”的方法往往是违法的。接下来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男子偷逃高速费被判刑,高速逃费怎么处理?

  一、一男子偷逃高速费被判刑,高速逃费怎么处理?

  去年12月的一天,杨某开着车在杭州站上高速时,一直使用的ETC卡未能被系统识别,便申领了一张CPC卡。到天津下高速时,ETC卡又能被识别缴费了,杨某趁机谎称自己在上海上的高速,工作人员相信了他的话并对其高速费用进行了结算。

  杨某因此多出了一张收费起点是杭州站的CPC卡,后杨某交替使用ETC卡和CPC卡两种收费卡,采用屏蔽信号、跑长交短的方式,从2020年12月初至2021年1月底先后22次逃费4.4万余元。

  2021年1月,江苏扬子江高速通道管理有限公司在履行全国及省级稽查职权时,发现杨某出入高速口用时与缴纳费用存在明显异常,经调取高速沿路监控,发现了他的偷逃行为,随即报警。

  2021年11月25日,由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二、高速逃费怎么处理?

  高速逃费涉嫌诈骗罪,构成诈骗罪的,一般根据诈骗的金额和具体案情进行判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1、诈骗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2、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诈骗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一男子偷逃高速费被判刑,高速逃费怎么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一男子偷逃高速费被判刑,高速逃费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高速逃费涉嫌诈骗罪,构成诈骗罪的,一般根据诈骗的金额和具体案情进行判罚。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