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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书和逮捕书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08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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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批捕或者逮捕的时候,是需要有相关的手续,警察才能上门进行抓人的,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有滥用职权的情况,那么批捕书和逮捕书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批捕书和逮捕书的区别

  批捕与逮捕是两个概念,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捕书

  二、被批准批捕意味着什么意思

  被批捕意味着:

(一)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二)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强,继续留在社会上,很有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

(三)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内度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在进行批捕时改变罪名吗

  在批捕时改变罪名的情况是存在的,一般是会按批捕的罪名移送审查起诉,个别也由于证据发生变化按照新的罪名移送审查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批捕书和逮捕书的区别的相关知识,批捕和逮捕的区别是执行机关不一样,执行的时间点不同,两者的概念也是有区别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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