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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担保借条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3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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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进行借款的时候,对于债务人来说,想要获得借款是需要使债权人安心的,提供担保也是一种方法,那么一般担保借条怎么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般担保借条怎么写

  借款担保合同包括借款人、担保方、贷款人的详细信息、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借款日期、金额、利率、用途、还款日期。还款期到还没还款的处理办法,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什么作担保。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公证处一份。

  二、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1、担保业务收费主要有两块:咨询、评审费和担保费。

  2、在担保项目进入到评审风险的阶段,就需要交纳咨询、评审费了,一般为贷款担保额的1%-3%不等。

  3、担保费按照贷款担保额的利率和期限来计算,一般情况为贷款利率的50%按实际贷款期限收取,有的公司还可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下浮50%收取。

  三、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一)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二)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三)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

  (四)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

  (五)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

  (六)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

  (七)抵押物他项权证书;

  (八)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一般担保借条怎么写的相关知识,对于借条最保险的方法,是可以选择在网上进行下载后进行签订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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