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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不执行防疫管控被拘留,不配合防疫工作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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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各地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民众应当积极抗击疫情,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阻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接下来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女子拒不执行防疫管控被拘留,不配合防疫工作怎么处理?

  一、女子拒不执行防疫管控被拘留,不配合防疫工作怎么处理?

  12月28日,记者从西安莲湖警方获悉,一女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被警方行政拘留13日。

  27日西安出台最严社会面管控措施,所有市民除参加核酸采样外不得出户,但莲湖区一女子欲强行离开小区,并辱骂劝阻她的防疫人员。女子先是将防疫工作提示牌摔在地上,之后又举起牌子朝小区大门砸去。

  工作人员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女子控制。

  二、不配合防疫工作怎么处理?

  不配合防疫工作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进行治安处罚,一般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三、暴力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如何定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前四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女子拒不执行防疫管控被拘留,不配合防疫工作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不配合防疫工作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进行治安处罚,一般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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