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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的原因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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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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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社会中,医患纠纷仍然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点,那么为什么医患纠纷会一直存在呢?就医患纠纷的原因有什么、医患纠纷的特点有哪些、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患纠纷的原因有什么

  结合司法实践,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有:

  (一)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其表现有: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

  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总希望医生全神贯注,细心倾听病情,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但是有的医生即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工作很不认真。

  (二)工作时存在过错行为,也就是失职。工作中的失职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况。例如:用错药、打错针、输错血、开错刀、或在手术后体腔内遗留纱布及其他异物等。

  (三)存在技术上的原因: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了;或者对某些罕见的疾病缺乏认识,尚不知其诊断方法以致于误诊;或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未预见到病情会突然变化与死亡,因此未事先向家属作说明,从而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的原因有什么 

  二、医患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一)主体限于医患双方;

  (二)客体为人身权和财产权;

  (三)内容围绕诊疗护理服务关系的争执而展开;

  (四)医患纠纷的产生不都是从患者引发的;

  (五)医患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医患双方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三、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

  (一)解决途径有: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诉讼解决,指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

  (二)处理程序: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医患纠纷的原因有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司法实践,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工作时存在过错行为以及存在技术上的原因。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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