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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来进行偿还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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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出现破产情形的时候,就可以按照流程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就要考量债务的偿还问题,就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来进行偿还呢、破产后债务要偿还吗、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吗,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来进行偿还呢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破产的,公司债务应用公司的所有财产来清偿债务,但是,若股东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即便公司破产,亦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二)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三)未履行清算义务人应尽的义务,导致法院无法对债务人进行全面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破产后债务要偿还吗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以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的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及其他财产组成,具体按如下顺序进行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企业破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但如果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后一年内查出破产企业有实施无效行为的隐匿财产的,仍可由人民法院追回并补充分配给债权人。

  三、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

  (二)形式不同。在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下确立企业重整立法的现实意义及应采取的立法原则。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是相互连接、有机结合的,是避免企业破产并给以复兴的机会。

  破产重组指的是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在债务人现有财产的范围内,实现多数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分配和债务了结。

  (三)作用不同。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下确立企业重整立法的现实意义及应采取的立法原则。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是相互连接、有机结合的,是避免企业破产并给以复兴的机会。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来进行偿还呢相关的法律知识,通常情况下,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如果有债务的话,这个时候是需要进行偿还的,但是一定要根据相关的顺序进行,首先需要支付的就是职工的工资以及,所需要支付的税款,然后才是破产的债权。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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