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宝马女副驾殴打外卖员,你怎么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4 09:09
人浏览

  殴打他人是一种犯罪行为,不仅会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也会给他人的人身利益造成损害,所以要注意严格约束自己,避免作出违法的事情。那么宝马女副驾殴打外卖员,你怎么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宝马女副驾殴打外卖员,你怎么看

  从事故现场看,宝马车是想进入停车区域,而外卖骑手是右转弯,刚好在停车场路口相撞。按道理说,应该是汽车让电动车,毕竟靠近停车场要减速,何况外卖小哥摔倒受伤,更应该及时救治。有人说,现在的外卖小哥骑车飞快,有的还不遵守交规,实在令人头疼。但是作为机动车车主,上前殴打他人实在不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事要冷静,违法有成本。对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殴打事件也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有网友表示 " 不管谁的错,动手就不对了 ",有网友称 " 交通违法是一码事,但打人这个就没得说了 ",还有网友表示 " 希望大家都冷静点,谁都不想刮到别人车的!"

宝马女副驾殴打外卖员,你怎么看

  二、殴打他人如何处理

  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认定

  (一)殴打他人致使轻微伤害的行为,是指一方的一人或数人无故殴打另一方的一人或数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侮辱他人人格,而且妨害社会秩序。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卖衣人殴打挑衣服不买衣服的顾客;因碰车殴打他人;因争一张报纸抓破他人手;无照强卖劣质品;蛮横无理殴打顾客的等等,只是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殴打他人不同于结伙斗殴,结伙斗殴是双方都有过错,对双方都应追究责任,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殴打他人一般只是一方的过错,只追究打人一方的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宝马女副驾殴打外卖员,你怎么看 ”的相关介绍,作为宝马女副驾驶殴打外卖员这种行为会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而且殴打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也要及时的给予赔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约束。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