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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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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通机关部门会派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判定等等,因此会出示一份交通责任认定书的,那么交警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警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服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权不签字呢?其实,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并不代表当事人是否认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这只是公安交警部门的一种文书送达方式。公安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

  (一)直接送达,也即交通事故双方在送达回执签字后由公安交管部门交予交通事故当事人;

  (二)邮寄送达,也即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或者有异议等而拒绝签字的,公安交警部门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即视为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交通事故当事人。

  因此,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公安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有权拒绝签字,但这并不影响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另一方主张权利,也不会对日后的事故赔偿有所影响。

  二、交警责任划分不公平怎么办

  当事人认为交警责任划分不公平的,可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执法监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不签字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即可无需签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警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的相关知识,一般来说,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我们是可以拒绝签字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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