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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1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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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有债务就会有债权人债务人的存在,那么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代位求偿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一)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二)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三)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代位求偿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八)判决宣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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