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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几种形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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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要约就是邀请与他人订立合同,如果他人同意的话就发出承诺,就可以订立合同啦,要约的形式也不是单一的,就要约的几种形式、要约在什么时候失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要约就是邀请与他人订立合同,如果他人同意的话就发出承诺,就可以订立合同啦,要约的形式也不是单一的,就要约的几种形式、要约在什么时候失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要约的几种形式

  (一)要约形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采取口头形式的,要约人直接以对话或电话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采取书面形式的,要约人以合同、信件、数据电文等有形地表现所载要约内容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

  (三)一般交易数额不大、符合交易习惯的,用口头形式要约;数额较大、不即时清结、不动产转让、涉外等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二、要约在什么时候失效

  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

  (一)要约的撤回。

  (二)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

  (三)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四)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

  (五)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

  (二)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

  (三)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要约的几种形式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约形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一般交易数额不大、符合交易习惯的,用口头形式要约;数额较大、不即时清结、不动产转让、涉外等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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