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就是邀请与他人订立合同,如果他人同意的话就发出承诺,就可以订立合同啦,要约的形式也不是单一的,就要约的几种形式、要约在什么时候失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要约的几种形式
(一)要约形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采取口头形式的,要约人直接以对话或电话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采取书面形式的,要约人以合同、信件、数据电文等有形地表现所载要约内容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
(三)一般交易数额不大、符合交易习惯的,用口头形式要约;数额较大、不即时清结、不动产转让、涉外等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二、要约在什么时候失效
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
(一)要约的撤回。
(二)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
(三)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四)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
(五)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
(二)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
(三)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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