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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诽谤法律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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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遇到别人的误解心情会难过,要是遇到别人的造谣诽谤那可怎么办呢,当遇到这类情况时,你平时是用什么方法处理的。那么造谣诽谤法律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造谣诽谤法律怎么处理

  造谣、传谣可能面临三重法律责任。

  第一是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一些网络个人事件谣言的受害者可以据此追究造谣、传谣者的民事责任。

  第二是行政责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的规定,如果故意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要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三是刑事责任。涉及网络谣言的刑事犯罪,可能触犯的罪名有很多,实务多发的罪名主要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

  网络造谣的法律规定: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二、造谣诽谤罪立案标准

  造谣诽谤罪的立案标准为: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造谣诽谤有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造谣诽谤法律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故意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可能面临上面桑方面的法律责任。希望能帮助到你们,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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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两百四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两百九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两百七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两百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两百二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两百七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两百九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29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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