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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纠纷去哪里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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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平时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经常会见到建筑工程合同而引发的一些纠纷问题,这时候大家都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就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合同纠纷去哪里起诉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程合同纠纷去哪里起诉

  一般都是到工程所在地。无论工程尚未开工或多人承揽,只要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涉及的施工项目客观,就必须到工程所在地起诉。工程案件由房地产案件管辖,由当地人民法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住房销售合同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三年。

  (三)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期届满后三年。

  (四)承包人主张签证、索赔增加的工程款,诉讼时效为提交签证、索赔资料后三年;如合同约定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时效。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工程合同纠纷去哪里起诉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发生工程合同纠纷,需要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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