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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路人谁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07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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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无论是汽车、电动车还是路人都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的,因此责任的认定都是要根据当时情况认定的,那么电动车撞路人谁的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电动车撞路人谁的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电动车撞路人

  二、电瓶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一)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信息。

  (二)查验民警对电动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查验合格的由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

  (三)准备好已盖章的《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合格证原件等证件。

  (四)录入登记人员录入登记信息,准备打印受理凭证,手续办理完毕后就可以领取电动车牌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电瓶车撞人事故怎么处理

  打122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二)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五)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六)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七)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八)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九)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十)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电动车撞路人谁的责任的相关知识,如果是电动车逆行被汽车撞,那么其责任是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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