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医院可以开病历证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8 11:11
人浏览

  很多时候我们在医院接受治疗之后,还需要开病历证明的,对于患者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很多人都不太清楚病历证明要怎么开,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院可以开病历证明吗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院可以开病历证明吗

  开病历证明,应到具有资质的正规医院,首先要根据具体病症挂不同科室的号,经门诊医生确诊疾病后,提供治疗方案。要求主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并盖章即可。

  二、病人的病历医院会保存多久

  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三十年,丢失或毁坏均为院方责任;在医院创建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存放时限不可小于十五年。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第二十条 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三、病人如何获得自己的病例

  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医院可以开病历证明吗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开病历证明应该是要具有资质的正规医院开具的,经过医生的确诊之后,主治医生开具证明并盖章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