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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个税怎么缴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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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税又分为很多不同的种类,一般劳务人员个税就是指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那么你知道这种税要怎么缴纳 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劳务人员个税怎么缴纳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劳务人员个税怎么缴纳

  (一)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二)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应当按相关方法(具体方法等政策)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属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五)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六)劳务报酬属于外部劳务服务,个人向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增值税范畴,应开具普通发票。

  二、劳务关系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具体请参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三、劳务关系出现工伤怎么赔付

  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得,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应当根据相关的规定依法缴纳,纳税义务人不得逃税漏税,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劳务人员个税怎么缴纳,法律快车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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