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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伤残等级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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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能很多人对伤残鉴定的法律程序不太了解,一旦我们不幸遇到需要伤残鉴定的情况可能就会比较麻烦。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鉴定伤残等级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鉴定伤残等级程序

  (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二、鉴定出轻微伤调解不了怎么办

    对于轻微伤派出所不处理地情况,可以要求派出所出具处理结果,如果不出具,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如果派出所出具结果,如果对结果不服,同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打人者,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打人致轻微伤,已经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怎么做伤残鉴定

  (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鉴定伤残等级程序包括:准备好伤残评定申请书和医院诊断证明、检查记录、劳动能力评定说明等向相关部门进行评定。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鉴定伤残等级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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