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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通知书是由谁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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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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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生活的城市正在一步一步地壮大,城市化发展的进程是不断地加快的,很多城市当中的老城区正在面临拆除,郊区也在不断地发展,城市里的违章建筑也在整改,接下来,关于违建拆除通知书是由谁下发的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违建拆除通知书是由谁下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

  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第4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第5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三、违章建筑的内容

  (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四)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违章建筑是具有潜在的危害的,有可能是阻碍道路影响求生通道,也有可能是影响市容市貌,这也是要拆除违章建筑的原因,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违建拆除通知书是由谁下发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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