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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导致腿上留疤能做鉴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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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受伤了或者和他人发生了一些纠纷是需要对受伤情况进行鉴定的,那么车祸导致腿上留疤能做鉴定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车祸导致腿上留疤能做鉴定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祸导致腿上留疤能做鉴定吗

  伤残鉴定是可以自己去做的,只要携带相关的病历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到当地的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即可。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

  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

  (一)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三)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四)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五)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六)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七)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八)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九)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十)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三、伤残鉴定流程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三)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四)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车祸导致腿上留疤能做鉴定吗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车祸造成一定损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是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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