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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保险证明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30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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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事故的发生肯定是大家都不愿意见到的。一般来说,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这种安全事故会对我们产生很大的影响。那么对于安全事故来说,安全事故应该如何去处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安监局保险证明材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安监局保险证明材料

  这个问题得看你投保的是什么产品。如果是普通的保险,自然是不用的。不过,如果你是为一个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投保建筑工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话,那就去仔细看看保单正本,特别约定中如果有明文约定“理赔时需要提供施工当地安监局证明”的描述,那就需要提供。如果没有,那就看看合同正本中理赔材料一部分的约定,是否有“相关安全主管部门的事故证明材料”的描述,如果有,那就需要协商。如果上述两部分都没有相关描述,就不要管他,自己单位出具意外事故经过说明盖公章即可。

  二、企业瞒报安全事故怎么处罚

  对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的单位追究刑事责任的,构成的罪名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什么是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总述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行动、应急措施和保障等的基本要求,是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案例中的化工有限公司属于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单位,因此应当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监局保险证明材料的相关知识,安全事故发生以后,需要按照相应的处理标准来处理,符合处理标准的才能够进行处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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