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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主权实现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03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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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国患者在使用一些相关权益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根据双方实际关系以及自主能力来进行综合鉴定处理,并且也要根据一些相关条件呐进行判定,那么他有怎样的注意事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患者自主权实现的条件问题的解答的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患者自主权实现的条件

  (一)它是建立在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适量、正确且患者能够理解的信息之上;

  (二)患者必须具有一定的自主能力,对于丧失或缺乏自主能力的患者,其自主性由家属或监护人代替;

  (三)患者作出决定时的情绪必须处于稳定状态;

  (四)患者的自主性决定必须是深思熟虑并和家属商讨过;

  (五)患者的自主性决定不会与他人、社会的利益发生严重冲突。

 患者自主权实现的条件 

  二、医患关系的原因

  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大部分医护人员和患者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者基本上没有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度,医护人员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顾义务,归结为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的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的体制,都促使患者承担了过多的诊疗费用。同时,社会贫富分化,矛盾加剧的问题在费用高昂的诊疗过程中被激化。

  (二)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基层医疗资源不足,水平欠缺,经常发生误诊的现象,使得病人为寻求可靠的诊疗向大城市的三甲医院集中。医生超负荷的工作使其无力完善与患者的沟通。同时,医疗教育的制度并未在医患沟通技能中给予学生强化训练,使得医生缺乏良好的沟通技能。

  (三)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情况。治病、救人原是一体的,但有些医生却只重视“病”不重视人,同样医生的权益也没有受到足够的保护,有时医生连休息的地方和时间都没有,两者间没有换位思考,患者常常不理解医生的诊治,甚至发生暴力伤医事件。

  (四)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影响医患关系的直接原因。我国虽已于几年前就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光是事故鉴定费用就高达几千元,患者维护权益成本太高。

  (五)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新闻媒体不够详实的报道,促使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不能换位思考。部分医务人员没有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而有些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

  三、医患关系的意义

  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不仅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而且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当前和谐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医护人员同时承担着管理者、沟通者、照顾者、代言者、保护者及教育者等多重角色。因此,医护工作者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而且要有高深的专业素质、广博的人文素质。知情、同意、自由、不伤害、最优化,这是国际社会认同的医学道德的最基本原则,人们应该以感恩的心来看待医患关系。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患者自主权实现的条件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医患关系,在进行处理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根据当地的市场以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鉴定处理,同时也要了解造成的直接原因,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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