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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期限有多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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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涉嫌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的,公安机关也是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进行长时间拘留的,那么逮捕的期限有多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逮捕的期限有多长

  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是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二、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吗,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三、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期限是多久?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逮捕的期限有多长的相关知识,进行逮捕的嫌疑人是需要通过检察院通过的,这个时候时间也是不能超过两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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