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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02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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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债权债务关系而言,很多时候可能会出现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那么你知道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务人更换还需要债权人同意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该转移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仍然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二、债权人变更,债务怎么处理

  对财务进行变更,债务人应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的前提:

  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债权人变更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债权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就争议债权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承担偿还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该债权人变更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首先理清三个概念,

  第一,破产。它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如果债权人投票通过重整计划则破产者有可能重新恢复经营,否则可能会进入清算程序。

  第二,破产债权。它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

  第三,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简单的说,本案的背景下,债权暂分为一般债权和破产债权。一般债权就是普通的欠债,法人还存在,没有破产或者倒闭。破产债权就是一个企业破产后,由一般债权转化而来的债权,这些债权虽然都是债权,但是由于公司破产了,一般不能够完全进行清偿了,需要按照比例清偿。如果是公司存在的话,作为一般债权进行起诉是可以的,因为公司的主体还存在,还有企业法人,但是公司破产后,正常的经营性活动停止了,由一些代理机构比如清算机构来执行公司的日常事务,这样就不能按照一般的债权来需求自己的债权,需要申请破产债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的相关知识,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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