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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公司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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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成立公司往往自身资金不够,会选择通过募集的方式来成立公司,那么你知道募集设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募集设立公司的条件

  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三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外币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有公司名称、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章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目前应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二、募集设立公司的程序

  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发起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相关文件;5、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符合法定条件,予以批准;公开招募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发起人在发行股份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由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

  三、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的文件

  公开募集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

  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公司章程;

  经营估算书;

  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招股说明书;

  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募集设立公司的条件的相关知识,不管当事人选择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成立公司,都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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