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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的程序怎么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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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也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去进行处理的,专利审核也是有相关流程的,那么专利复审的程序怎么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专利复审的程序怎么走?

  专利的复审的程序有: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请求(3个月内);形式审查(判断申请要求是否合法和是否在时限内);专利复审前置审查(对申请文件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审查;复审决定(维持驳回或撤销驳回)→针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司法程序—向人民法院上诉。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对专利驳回不服的申诉机会,是对专利的再一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1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二、不服专利复审决定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三、哪些情形可请求专利复审?

  (一) 复审请求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下,复审请求人不服时,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起诉的,复审决定随即生效。

  (二)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 撤销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主要包括原驳回决定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驳回理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原审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例如驳回决定以申请人放弃的申请文本或者不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依据,或者在审查程序中没有给予申请人针对驳回决定所采用的理由、证据或者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或者驳回决定没有评价申请人所提交的与驳回理由有关的证据等以致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等各种情形。

  (三) 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在上述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下,有关的申请案卷将被送回原审查部门,由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决定继续审批程序。 原审查部门应当执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得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专利复审的程序怎么走的相关知识,在去进行专利注册的时候,申请之后,专利审核部门也是需要进行专业处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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