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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9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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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诉讼案件,很多时候可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做出中止审理的决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二、什么是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就是在法官在受理案件到做出最后决定的过程中,有一些事情突然发生影响了审判的正规进行,所以要提出暂停审理,等到事情结束,再次进行审理。

  《解释》中的规定,在进行庭审的时候、原告或者是被告的生理、心理、或者精神问题出现眼中反应的或者是被告畏罪潜逃,导致案件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审理的,法院应当作出中止审理的决定。如果是另外的一些特殊的不能违背的原因引起的,也可以进行中止审理决定,等事情结束在开始审理。中止审理持续的时间是不能算到审理期限里的。

  三、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的相关知识,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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