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驶证丢失补办需要哪些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2 17:46
人浏览

  在去进行车辆驾驶的时候,是需要知道如果遇到交警检查的话,需要拥有什么证件才能是合规合法的,那么行驶证丢失补办需要哪些证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驶证丢失补办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四)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按规定不得代理)。《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成都行驶证丢失补办流程

  (一)办理条件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二)办理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见附件第二条)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

  6、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补办驾驶证需要多久

  (一)现在补办驾驶证程序比较简单,而且只要一天就可以办好。

  (二)在驾驶证正常状态下,带上身份证(驾驶证核发地是非户籍地的要提交暂住证)和证件相片二张到核发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驾驶证书面遗失声明》填写完后,一并提交办理补证业务即是,交付少许(10元)工本费后领回新的驾驶证。

  (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补证的条款规定,如果本人有因或在异地不能自己办理补证业务时。可将身份证和证件相片二张一同寄回驾驶证核发地(邮资单程25元)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驶证丢失补办需要哪些证件的相关知识,在出现行驶证丢失的情况时,是需要到车管所办理相关的补办手续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