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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9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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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肯是居住等,但在买卖房子的过程中,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您知道契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区别?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税与契税有什么区别

  (一)征税对象区别。房产税是向卖房人征收的,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人。

  (二)缴税范围区别。房产税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不包括农村;契税范围不限制,只要发生买卖房屋的交易就会产生契税缴纳义务。

  (三)计税方法区别。房产税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契税以不动产的价格为计税依据,按不同的权属转移方式进行计税。

  (四)税率区别。房产税的税率通常有12%和1.2%两种,依据自用和出租的不同来定;契税一般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幅度范围内自行确定。

  (五)免征条件区别。《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6、缴纳时间区别。《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二、房产契税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契税缴纳标准具体如下:

  地方政府规定不一缴纳房产契税也不一样,具体请查询地方国土局,缴纳标准:(地方规定如下,只适合广东地区房产计算)

  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税1%。

  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税1.5%。

  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税3%。

  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缴纳3%。

  小区容积率小于2.0(非普通住宅)或超过西安地区均价需缴纳3%。

  房产单价超过地方政府规定的界限(非普通住宅)所缴纳的契税也需要3%,单价界限请询问地方国土局。

  最新政策优惠: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原缴纳契税点的一半优惠。

  三、房产契税什么时候交

  (一)购二手房是以二手房过户时间为节点,一般为过户后30日内交契税和其它房屋交易税。

  (二)购新房是以购房合同备案的时间为节点,一般为备案后30日内交契税。

  从上文知道了契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计算不同。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契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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