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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1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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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往往是因为一方存在婚内出轨或者家暴等过错行为,那么你知道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合法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合法吗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诉讼可以要求审判人员回避吗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

  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诉讼离婚中?调解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法律不允许法官在尚未作出调解的情形,直接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处理。而经过调解的离婚案件,可能出现多种结果,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以及调解失败。

  三、离婚后还能要求分割财产吗

  可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合法吗的相关知识,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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