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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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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四横祸中,我们都知道不同性质的拘留,代表着拘留的行为会不一样,那么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两者的区别在于:

  (一)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

  (二)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三)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至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20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举两个例子区别:

  1、小张因触犯《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

  2、小王因与小李口角,殴打小李,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15日。

  (四)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

  二、刑事拘留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吗

  不一定要移交检察院。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因此,被刑事拘留之后,检察院有可能做出不批捕的决定,此时应当释放,不需要移交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通知单位么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不会通知所在单位,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的相关知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很大的不同的,在目的对象的范围内,他也是存在不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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