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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年限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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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往往很多企业在取得无形资产时都会去分析判断它的使用寿命对它寿命进行摊销,那么无形资产摊销年限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因此,上述无形资产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五年来摊销。

  根据财税[2008]1号文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10〕3号)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属纳税人汇算清缴期登记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应在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五点规定,对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

  二、新公司法对无形资产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例如,货币资金、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三、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较短者。

  (四)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例]某企业购入一项商标权,价值为240000元,有效期为10年。则企业每月摊销额为2000(240000÷10÷12)元。企业摊销时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200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2000

  从上文我知道了以上借是管理费用是无形资产摊销,贷是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年限,法律快车编辑对无形资产摊销年限规定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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