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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医疗费用超过一万元后由谁垫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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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在出现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当事人是需要去进行责任承担的,那么交通医疗费用超过一万元后由谁垫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医疗费用超过一万元后由谁垫付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四)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吗

  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

  (一)医保缴纳情况可以到当地社保网站上查询,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

  (二)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并且有最高支付限额。

  (三)个人负担部分包括:

  1、普通门(急)诊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住院(门诊规定病种)部分费用也要自付。

  (四)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

  三、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医疗费用超过一万元后由谁垫付的相关知识,在出现有医疗费用超过一万的情况下,是需要有侵权人来进行承担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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