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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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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交通肇事行为,有的时候当事人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你知道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交通肇事行为,有的时候当事人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你知道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

  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没构成犯罪的是交通肇事,已经构成犯罪的是交通肇事罪。前者没有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后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的后果。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国家制定的交通法规而尚未造成重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尚不够刑事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有违章行为和交通肇事行为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交通肇事量刑情节有哪些

  (一)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30万元至60万元、60万元至10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三、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张某某(个人信息略)。

  被申请人:张某甲(个人信息略)。

  被申请人:吴某某(个人信息略)。

  申请事项:

  1、请求撤消“XX公交(高)事认字[2016]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对该事故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重新作出认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 “XX公交(高)事认字[2016]第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错误,划分责任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

  理由如下:

  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中遗漏被申请人吴某某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将车上人员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事实,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错误。

  2016年10月16日16时55分许,被申请人张某甲驾驶XXXX号小型轿车,沿连霍高速XX段由东向西行驶至XXXX处,车辆前部与同方向爆胎停驶的被申请人吴某某驾驶的YYYYY号微型轿车尾部相撞,造成YYYYY号车内乘坐人龚某某等四人当场死亡,被申请人吴某某及XXXX号车内乘坐人张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和高速公路设施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点位于连霍高速XX段由东向西方向XXXX处,道路为东西走向,沥表路面,双向八车道,道路两侧设有应车道。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吴某某在车辆爆胎发生故障后,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理故障,没有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也没有将车内的四名乘坐人连同自己转移到应急车道内,存在违法行为及严重过错,造成了事故的严重后果。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作出的“XX交(高)事认字[2016]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明显遗漏了被申请人吴某某未将车上人员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事实,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明显错误。

  二、该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认定错误,认定责任不公正。

  由于该事故认定书遗漏被申请人吴某某未将车上人员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事实,错误分析被申请人张某甲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在事故的过错及责任认定中,错误认定被申请人张某甲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认为,对事故的形成原因分析以及双方的过错和责任认定,应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双方的违法行为,综合分析双方过错和责任大小。本案中,正是由于被申请人吴某某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没有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也没有将车内的四名乘坐人连同自己转移到应急车道内,这样严重的违法行为才导致事故的发生,并扩大了事故的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吴某某的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及造成的后果所起的作用较大,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XX交(高)事认字[2016]第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错误,划分责任错误,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人提出复核申请,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依法撤销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作出的“XX交(高)事认字[2016]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依法对该事故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重新作出认定。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

  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的相关知识,对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进行区分,主要看行为人是否出于主观恶意,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否违背法律规定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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