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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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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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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已经非常常见了,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适用仲裁,但是需要事先在合同里约定相应的仲裁条款,在约定仲裁条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一)仲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仲裁条款是指直接订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同意将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条款订立在纠纷发生前。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发生争议后较难达成解决争议的仲裁协议之习惯,故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往往是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即以书面条款形成。

  (二)仲裁条款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条款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以及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三)仲裁条款必须无法定的无效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仲裁协议的;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的。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生纠纷,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即《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为“加工行为地”,所以进一步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

  (一)承包人没有资质,导致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以至于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或者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是挂靠经营,自己根本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或者业主要严格的对承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免发生纠纷。

  (二)拖欠工程款

  工程款拖欠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司法解释为了维护实际施工人的利益,规定了发包人对于欠付工程款的责任。因此在合同的订立时,当事人最好约定违约金,这样可以约束发包人或者分包人的行为。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适用仲裁,但是需要事先在合同里约定相应的仲裁条款。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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