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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主动审查合同的效力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0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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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法院以不告不理为原则,一般在当事人的申请犯罪内处理诉讼请求。那么您知道法院可以主动审查合同的效力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是否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只有合同纠纷是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的,法院在审理当中有涉及到合同内容的,审查该合同的效力是一种必须的程序,只有经过审查合同的效力后,才可以就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对于那些并没有起诉到法院的合同纠纷,法院并不会主动去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

合同效力

  二、合同效力的其它情形有哪些

  (一)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三)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四)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三、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

  审查合同效力主要看三个方面:

  (一)主体方面影响效力的因素有:

  1、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

   2、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有限制的情形(如经营范围上的特许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情形,其他的如保证人资格等);

  3、代理权瑕疵;

  4、无权处分;

  (二)内容方面,首先看有无无效情形,包括合同法52条(一般无效)、53条(不当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40条(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若有则可判定合同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对部分无效情形研究是否可以通过修改消除其无效原因。其次看有无可撤销情形,也就是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三)形式方面:可能导致合同不生效力,具体查阅有无审批、登记以及公证等特殊要求。合同的生效是指业已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就合同的必要条款达成合电,而其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一般都需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法院才会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这样子也是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法院可以主动审查合同的效力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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